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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获“警校联合”锦旗——法苑学子协助警方成功调解两起案件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4-05-13 11:59:27

法学院讯(通讯员 范艳 陈文慧 5月6日下午,我院与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马房山派出所开展“警校联合”会谈。学院党委书记杨臣,党委副书记万枞,华中师范大学保卫处办公室主任徐珏,马房山派出所民警徐警官、陈警官参与会谈。

会谈中,徐警官感谢学院对派出所工作的支持和协助,并对我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朱宇轩在调解工作中的帮助提出了表扬。他详细介绍了“警校共建、警校联合”的相关事宜,并希望加强与学院的合作,在已有的警校联合安全·法援平台基础上,利用法学专业优势推进警校共建、警校联合。

杨臣对马房山派出所两位民警的到访表示欢迎,并介绍了学院的基本情况。在交流“警校共建”事宜中,杨臣指出,要纵深推进警校联合,双方合作开展更多活动,同时要增强警校联合的影响范围,使其覆盖到学院全体师生。

本次会谈还有一名同学与马房山派出所民警们一起来到了法学院,她带了一份特殊的礼物——一面锦旗,是为了专门感谢马房山派出所民警与我院学生朱宇轩对案件调解作出的贡献。

事迹采访

“我们法律人要有终身学习的态度,各种新法旧法交织在一起,必须保持与时俱进的知识储备,才能更好地将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在机缘巧合之下,我院2023级硕士研究生朱宇轩被派去参与此次“警校联调”的案件调解工作。他灵活运用所学专业知识与素养,协助警方顺利调解了两起案件。

通过这两次调解,朱宇轩从中总结了一些经验:

一是保持中立的立场。在案件事实尚未完全清楚的情况下,调解人不应发表过多意见;在案件调解过程中,不能对一方当事人有偏向或是投入太多个人情感和价值取向,从而影响调解人的判断结果。

二是善于运用围魏救赵的策略。调解不是一场简单的双方专业知识的比拼,而更像是一个准备食材和烹饪的过程,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例如,要充分地收集证据、客观地分析案件来龙去脉,方能在调解过程中做到游刃有余。

三是学会与人打交道。法律是一门需要与人打交道的学科,尤其是要学会怎么在基层中摸爬滚打。法律并不都是在庭审现场才能体现出来的,更多的时候是浸润在市井的烟火气息之中的,要走进群众,能够在基层野蛮生长才是法律人的底色。

锦旗意味着什么?朱宇轩在采访中说:“这面锦旗是给学院、给大家的,不是给我个人的。但是它对我个人来说,意义重大,让我在这一过程中实现了人生价值与社会价值。同时,对学院、对学校来说更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今后还会有更多的此类活动,也会有更多的同学参与进来,而我恰好有幸成为这其中的第一个。”

朱宇轩认为,作为一名法科生,应当注重实践能力的提高。要主动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基层中锻炼自我,从而为自己未来的职业规划打好基础。

审读人:万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