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法学院2024-2025学年团学组织主要学生干部的通知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4-09-09 18:01:02
法学院全体本科生、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团和学联学生会改革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学生组织骨干队伍建设,发挥团学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院同学公开选聘院属团学组织主要学生干部,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科生团总支副书记,下设的组织部、社会实践部、社团管理部部长;
研究生团总支副书记,下设的组织部、社会实践部部长;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建议人选,下设的办公室、学科部、文艺部、体育部、调研与权益服务中心负责人;
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建议人选,下设的办公室、学术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权益部负责人;
融媒体中心(团委宣传部)主任(部长)、副主任(副部长),下设的新闻中心、新媒体中心、音视画中心主任;
青年志愿者协会(湖北省志愿者协会法律志愿服务队华中师范大学分队)会长(队长)、副会长(副队长)、部门负责人;
灋行学习发展中心主任,下设的办公室、朋辈引航中心、技能发展中心、生涯规划中心负责人;
“法苑一家”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主任,下设的心宣小苑、心语小苑、心动小苑负责人;
恽代英法治宣讲团、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下设的宣传部、事务部、业务部、宣讲部部门负责人;
男子篮球队、女子篮球队、男子足球队、男子排球队、女子排球队、羽毛球队队长;
光年合唱团团长、辩论队队长、舞蹈队队长、主持礼仪队队长。
(二)选聘原则
坚持政治标准“一票否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坚持优化结构、选优配强的原则。
(三)选聘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学习成绩优秀,无学术不端行为;
乐于奉献、团结同学,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有较强的责任心、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有半年及以上的学生工作经历,并取得一定工作实绩;
本科生团总支主要骨干需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或提交入党申请书,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优秀共青团员;研究生团总支的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共青团员);本科生、研究生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融媒体中心、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政治面貌须为共青团员。
(四)选聘安排
个人报名。有意愿竞聘法学院团学组织主要骨干的学生应填写《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团学组织主要骨干选聘报名表》(见附件1),附本人自荐信,内容包含对岗位的认识及未来工作设想等。于9月18日(星期三)17:00前将电子版(附件1、附件2)提交至法学院团委邮箱(fxytw@ccnu.edu.cn),纸质版报名表(附件1)于9月18日17:00前交至法学院204团委办公室;
资格审查。9月20日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
遴选考核。对候选人进行考核,确定拟聘用名单并公示。
(五)注意事项
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人选提交学院党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审核后提交学院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部门负责人在主席团成员确认后开展遴选工作;
如有多个意向职位,可以提交多份报名表;
学习发展中心的主要骨干要求成绩学习成绩在专业前30%(本科生);
2024级研究生可以报名各组织部门负责人;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67863816
电子邮箱:fxytw@ccnu.edu.cn
联系地址:法学院204团委办公室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4年9月9日
- 附件【附件1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团学组织主要学生干部选聘报名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团学组织主要学生干部选聘汇总表.doc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