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十堰破产人管理协会一行访问法学院
文章来源:法学院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3-09-21 10:47:46
法学院讯(记者 法轩)9月20日上午,在全院上下欢庆华中师范大学建校120周年之际,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熊品、法官程正广以及十堰破产人管理协会会长董哲、秘书长陈杰、工作人员肖杜一行莅临法学院交流座谈。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杨臣、院长丁文、副书记万枞、副院长文杰、副院长肖登辉、工会主席李琛参加,院长助理王清军主持会议。
会议伊始,杨臣代表学院对熊品一行表示热烈欢迎,愉快回忆三方合作协议签订以来的点点滴滴,重点阐述了学院近年来在党建、合作共建等方面的主要成就。丁文院长简要介绍了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特色做法和成果,表示愿意与不同实务部门一道,共同为促进法学教育发展作出新贡献。
熊品详细介绍了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破产案件审理规范操作、破产企业预重整、危困企业识别机制以及破产案件入馆(档案馆)、与公积金制度衔接等方面的探索及创新做法,迫切希望推动实务与理论研究的深度合作。董哲介绍了破产管理人协会的工作开展情况,希望协会与学院建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紧密地合作方式,强化对实务部门创新做法的经验提炼和理论支撑。
李琛高度评价了十堰中级人民法院、十堰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在企业破产审判、管理方面的创新举措,对于未来各方的深度合作愿景高度期待。其他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就三方的深入合作交换了意见。
王清军强调依据合作协议及时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在职业培训、实习实践、学生就业、理论研究等方面开创新的合作步伐。
(审读人:万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