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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法学院2015年“五四”表彰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5-04-17 00:00:00

各团支部:

根据校团委《关于做好2015年“五四”表彰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法学院2015年“五四”表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1. 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2. 红旗团支部

3. 优秀团支部

4. 优秀共青团干部

5. 优秀共青团

二、申报条件

按校团委《关于做好2015年“五四”表彰申报工作的通知》中申报条件执行。

三、名额分配

类别 数量

支部数

团员人数

优秀团支部名额

优秀团员名额

研究生

13

346

1

8

本科

13

400

2

13

说明:1.名额根据学校分配名额(见附件6:2014年度共青团评优名额分配汇总表)、学院上报校团委的支部和团员数量,按比例进行分配,适当向本科倾斜。2.其他申报项目不进行名额分配,学生自愿申报,学院统一评审。

四、工作要求

1. 各支部需召开支部会议,对申报者予以民主评议,并在支部内QQ群、微信群、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上予以公示。

2. 各支部将申报者电子版材料以支部为单位于4月21日(周二)12:00前发至邮箱hsfxyxsgzbgs@163.com。纸质版材料以团总支(研究生分团委副书记:吴临风13720204236,本科分团委副书记:刘蒋西子18627906215)为单位于4月21日(周二)12:00前交至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111房间)。逾期者视为放弃申报资格,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放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