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第五届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招聘启事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6-04-08 17:38:10
为加强我院团委学生会的干部队伍建设,更好的发挥团委学生会联系院团委与学院全体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更好地服务同学, 加强学风建设,引导我院学生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经院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决定, 现面向我院 2013级、2014级、2015级本科生招聘第五届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分团委
团委副书记(1 名)
学生会
学生会主席(1 名) 副主席(3 名)
秘书处
秘书长(1 名)
二、任职条件
1. 政治素质过硬,思想觉悟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2. 学习成绩优异,原则上平均学分绩达 75 分以上;
3. 具有较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并有较突出的业绩;
4. 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愿意为我院广大同学服务;
5. 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
6. 遵守校纪校规,无受过校级或院级党团处分记录;
7. 学生党员、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四、注意事项:
招聘对象为法学院 2013 级、2014 级、2015 级本科生,其中,2015 级本科生可申请学生会副主席、秘书长职务
有意者请自 4 月 8 日(周五)起到学院网站下载并填写 《法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报名申请表》 , 于 4月 13日 (周三)12: 00 之前将纸质版报名表交至邵壮 (西四 315 联系方式 18826959327) 、黄琳(西七 615 联系方式 13407171206)、王润耕(东二 307 联系方式:18186148727)、黄祥瑞(西六 322 联系方式:15239070272)或直接交至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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