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法学院研究生会招新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5-10-16 00:00:00
法学院全体研究生: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全体一直以来都奉行着“来自学生,服务学生”的原则,全心全意的为院研究生服务。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特面向全院研究生招纳第四届研究生会的各岗位副部长及主要干事成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研究生会换届选举将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答辩、公投选举的方式产生新一届的研究生会部长、副部及干事成员。
二、报名条件
1.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意识。
2. 勇于奉献、敢于创新、积极进取,具有较高的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 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处分记录。
4. 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能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 仪表端正、谈吐得当,对工作认真负责。
6.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研究生均可参加报名应聘。
三、招新部门、职位及人数见附件1(具体根据现场情况酌情考虑)
四、招新流程
1.报名阶段
凡有意参选新一届研究生会的同学请自行下载申请表,将附有照片的纸质版申请表于10月19日(周一)上午11:00之前,交于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到492413590@qq.com邮箱内。同时,在新老生交流会现场接受报名。
2.面试阶段
请竞选者准备3—5分钟的竞选演说。在法学院1楼104进行竞选演讲,并接受提问,抽签确定演讲者顺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院党委副书记、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会成员作为面试评委,通过民主投票确定入围人选。
3.公布阶段
换届选举结果将在面试结束3日内公布。
附件1:招新部门、职位及人数.doc
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