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思明辨  法行天下

关于2014年法学院团总支研究生会换届招新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4-10-08 00:00:00

法学院全体研究生: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是院团委直接领导下的基层学生组织,一直以来都奉行着“来自学生,服务学生”的原则,全心全意的为院研究生服务。自成立以来,在学术交流、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做了很多创新性工作并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得到学校和广大研究生的认可。吐故纳新,海纳百川,为了给广大青年精英提供一个自我展示、自我实现的平台,我们现在发布招新公告.

一、总体要求

本次研究生会换届选举在院团委的领导下,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答辩、公投选举的方式产生新一届的研究生会干部成员。

二、报名条件

1.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意识。

2. 勇于奉献、敢于创新、积极进取,具有较高的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 能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处分记录。

4. 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能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 仪表端正、谈吐得当,对工作认真负责。

6.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研究生均可参加报名应聘。

三、岗位设置

本次换届招新的岗位包括研究生副主席,秘书长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部门的副部长及干事在新任主席团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到岗后进行招用。

具体情况见附件1:

四、换届招新流程

1、报名阶段

凡有意参选新一届研究生会的同学请自行下载申请表,于10月13日中午12:00前,将附有照片的纸质版申请表交于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并将电子版报名表发到15072469678@163.com邮箱内。同时,接受现场报名。

2、面试阶段

请竞选者准备3—5分钟的竞选演说。10月13日下午6:00,在法学院1楼会议室进行竞选演讲,并接受提问,由抽签确定演讲者顺序。(诉讼法和国际法有课的同学可以提前5:30优先参加面试)。

院党委副书记、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会成员作为面试评委,通过民主投票确定入围人选。

3、公布阶段

换届选举结果将在面试结束3日内公布。

法学院学工办

二〇一四年十月八日